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民忧字〔2013〕128号)《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杂)费减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杂)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孤儿(包括事实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杂)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书,或孤儿证、残疾军人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学院初审
各班级辅导员要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学生情况,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各学院于10月9日之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2025-2026学年学(杂)费减免初审名单表》(附件4)报学生处。
(三)学校审批
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学(杂)费减免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请学(杂)减免的学生需同时在学校“智慧校园—学费减免”模块完成网上申请,二级学院须做好系统信息的查询、审核及上报工作。
(二)学(杂)费减免对象的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建立备案制度。对已获得免学费资助的学生进行家庭走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免学费资格、补缴学费并报请学校给予处分。
附件:1. 《安徽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民忧字〔2013〕128号).pdf
4. 2025-2026学年学(杂)费减免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