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函〔202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5〕53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9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法治集中培训
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学习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同时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中的课程资源,就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的能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各二级学院)
(二)组织召开法治主题班会
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班会内容要聚焦防范校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校园电信诈骗等开展普法,深入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教育,通过不同形式引导学生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追求,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学生在互动思考中强化法治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三)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利用学校官网、官微、公众号等宣传阵地,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大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内容,积极转载转发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活动新闻、宣传视频和理论文章等。(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四)广泛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安干警来校举办法治讲座,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宪法法治精神润泽学生心灵。(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安全管理处、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区等场所开展实地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责任部门:学生处、安全管理处、团委、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六)探索开展家长法治课堂
聚焦家校协同育人目标,以提升家长法治素养、筑牢家校共育防线为核心。通过邀请法学、教育法学等领域的专家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方面,解读法律要求、分析典型案例,传授育人方法,引导家长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作为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确保全体师生参与其中。
二是力求工作实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三是鼓励形式创新。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积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于2025年9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附精选图片3~5张及简要说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王奎,汪洁;电话:1585540670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3日